关于业余电台是否可以用于自驾游这件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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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驾游,用对讲机,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不过对讲机不是买来就能用的,要想合法使用对讲机,最好弄的途径有三个:

  • 使用国家开放了工作于409.750MHz到409.9875MHz,功率0.5W的公众对讲机
  • 考取业余无线电A类操作证书,然后设置UV段业余无线电台(下称业余电台)
  • 使用被称之为『全国对讲机/4G对讲机/插卡对讲机/五千公里对讲机』的公网对讲机(本质还是要依靠基站)

最近和几位HAM一起讨论过一个问题,刚好看到有些视频下的评论区也有提到类似情况,那就是:自驾游的情况下,使用UV段业余电台作为车友之间的通话方式,是否合规?

太长不看版

在双方持证,合法设台,遵守通联规范(通话时十分钟之内报一次呼号等),频点空闲,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,UV段业余电台可以用于自驾游时的绝大部分通话情景

详细版

法律/条文上的规定

关于业余电台的『业余』二字,正确的解释当然是『不作为职业,不盈利,不用于经营性/商业性的活动』。

有了这个基础,我们再看相关法律规定。这是2013年版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第三章<业余无线电台使用>的第二十八条:

我们可以看到的是,业余电台是可以用于其设置人、使用人相互通信的。只要你考了证,给电台上了执照,你就可以和其他业余电台相互通信。

当然这只是最保底的说法,因为HAM们打开电台,交换完信号报告和设备情况就73,也算是相互通信。

然后我们再看下面的几条,在自驾游通话这个情景下:

  • 并不违反法律法规(当然你要通报交警位置什么的我不好说。传输国家秘密个人隐私,以及宗教政治军事等容易引起争议的信息,这些自然是违法的)
  • 也不违反公共道德(当然你要电台开黄车我也不好说,这一点下文还会说)
  • 也不从事商业/盈利活动(普通的自驾游,车友会结伴出行不算是商业/盈利行为。与此相反的比如用业余电台做出租车调度,那就不行了
    *在规定的业余频段内通话(比如144-148MHz,430-440MHz,有些地方禁U就用V),不压制其他电台,不干扰中继台,不长时间占用呼叫频率(比如438.500MHz,145.000MHz),不占用『地面通信应避免的频率』(比如431.9-432.240MHz和435-438MHz,144~144.035MHz 和 145.8~146MHz,这些频率供EME,业余卫星等操作使用,平时地面通信不应占用

至于最后一项『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』包括了很多事项,算是个口袋法规。不过还是可以列出几条的,常见的有:

第二十一条,这个比较有趣,自驾游用业余电台进行一对一通话是没有问题的,但是如果打开电台来一句『CQCQCQ,这里是BA7MQN,各位友台出发了啊』,算不算通播性质呢?这一点不得不说还是有些模糊的,毕竟我们日常呼叫CQ的话,并没有末尾一句,也就是说除了你的电台呼号(可能还有电台性质,比如QRP,正在使用AM模式什么的)之外,并没有其他信息,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。关于这一点,还希望有大佬可以指点小弟一二。

第二十二条,这个也是没问题的,上台不用密码,这个是守则之一。

我们再来看第三十三条:


也就是说,一开始建立通信的时候,你不能直接喊『老姐老姐,今天去哪玩,线路怎么样』,而是需要说『Bxxxxx(对方电台呼号),这里是Bxxxxx(我方电台呼号),今天去哪玩,线路怎么样』。建立完之后可以随意一些,但是也要满足『十分钟发一次呼号』这个规定。

当然了,这不是说让你开着车时每隔十分钟就要抓起手咪喊一句呼号,你又不是中继台。只要是通话过程中这样做就可以了。

所以综上所述,规范使用业余电台在自驾游进行互相通话,不违反法律规定。

 道德与一般守则

俗话说得好,法律是一种最低限度的道德。合乎法律的行为不一定合乎一般意义上的道德。

我们来看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一般应遵守的一些道德规范。打开童老师的《业余无线电通信》一书,我们可以看到:


其中,1,2,5,6,7,9,10,11,12这些属于法律上的规定,上面已经讨论过了,我们着重看通联规范。同样是在自驾游这个场景下:

  • 第三条:不在电台上骂街,开黄腔,当歌王,发废话文学(发了你机器也受不住),是可以的
  • 第四条:业余电台不广播。调笑嬉闹指的是无意义那种,正常说话笑两声是没问题的
  • 第八条:这个确实是个问题,但解决这个办法的问题也有很多,比如作为出行留念之一也是不错的
  • 第九条:虽然说算是义务,但是QSL卡的作用是『确认进行了通联』。事先约定好的本地UV电台通联处处可以对证,这样的情况下QSL卡一般可以略去

所以综上所述,在一般道德和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守则层面,也是没问题的

为何会有,以及有什么样的,误解

这些误解,我见过的有不少,比如说:

『不能长时间占用频率』

我碰到的很多人都说,业余电台通信内容不能太多,交换完设备信息就要下线,不能长时间占用,云云。

实际上,这个说法部分正确,对于繁忙的频点(比如438.500这样的呼叫频率)而言,长聊占用确实是不合适的,如需长聊,就需要QSY(切换)到别的频率,继续通联,让出呼叫频率供人使用。

但如果是别的频点呢?这倒不一定了。

最常见的是,车队指定一个空闲频率,比如439.8625MHz,带宽25KHz(NFM中的『宽带』)或者12.5KHz(NFM中的『窄带』),在这个频率上没有中继下行,没有其他人使用,又何为不可呢?业余段远不及电台密密匝匝的程度,无需担心别人无频率可用,这一点也是上面的QSY操作的证据之一。

『A类题库里写着啊』

我们查看业余无线电台A类操作证书题库,可以发现这样一道题:


有的朋友可能就说,A类题库里,这道题的D选项是不对的啊。

但是同样的,这种说法也是片面的。

首先看题目,『法定用途』这四个字就说明了题目内容是按照法律内容来出的,这就是法律的规定。除了A选项之外其他选项都不是法律规定的,自然也就不正确。

除此之外,BCD错的方式并不一样。

我们看D,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情况。D的说法是A中『相互通信』的子集,业余电台不是专门给车友会和自驾游使用的,所以D的选项过于片面,自然判错。但是判错就一定代表错到底了吗?上面的内容已经论证了:未必。

还有其它误解,限于篇幅不再一一指出

总结

国内的车载电台(包括工地,餐馆,酒店的那种对讲机),就目前而言其实十分混乱,占用业余段的,无证使用的,乱调频率干扰他台甚至业余卫星和铁路联控的,都不少见,在B站上也有相关视频:

另外,业余无线电在国内还是一项被低估了的爱好,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说『业余电台只能用于自驾游了』,而是希望大家可以消除一些误解,让更多的朋友了解到业余无线电,接触到这项爱好,让业余无线电的天空多一些合法合规充满朝气的电波,让业余无线电薪火相传。

合法规范通联,从我做起,从我们做起

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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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修改于:2023年12月28日 13:11

已有 2 条评论

  1. 辉仔 辉仔

    分享一下:
    前段时间,我去新疆自驾游用得就是第一种公众对讲机。怎么说呢,功率太低导致接收距离太短,开车几公里就没信号了。进入小镇还好,进入大城市就必须关对讲机了,串频很厉害。
    去无人区就是无信号地区,基本都是跟车距离很近,对讲机也很少用。有车友开到道外探险,遭到陷车用到的还是卫星电话和我们报平安,他说站在车顶才搜索到的信号,最后还是自己脱困的。

    1. 墨枫梧桐 墨枫梧桐

      主要是,目前这种正规的409机价格太高品种太少了,导致用也不是不用也不是。
      如果有类似于这种并不是全部都有证的,比如是自驾游出行的情况,我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『把车台和手台全部调到公众对讲机频段』的方式去使用。你说合规性,自然是不太合规的(主要是功率超标,手台1W,车台最低的我见过都有5W),但是我感觉这种就是『可接受』的用法,至少没有干扰到别的频率,也就是俗话说的『总比干扰457.7(铁路频率)好』
      409串台的话,不妨把亚音打开,这样可以拒绝接收亚音不正确的信号,一定程度上减少干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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